業務統計注意事項:
1. 經辦人員填報資料可以暫存鍵保留所建檔資料,選取該筆資料即可修改,資料資料經確認無誤,
請按經辦完成方完成該筆登錄資料。
2. 覆核人員於資料覆核時,若發現資料有誤欲修改時,請指示經辦人員修改。
3. 資料經傳送本會後如欲修改,請洽本會訓練推廣組【電話:(02)2351-5299分機229張小姐】退回該筆資料,由經辦人員重新輸入經覆核後再傳送本會。
4. 本業務統計表各項目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單一申報窗口之信託業務申報資料表(
即AI920
、BI920)
之定
義皆相同,請各會員單位辦理統計資料申報作業時,就同一項目在金管會及本會之系統申報數字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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