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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業務人員參訓注意事項:

一、學員每日上課前請親自簽到,如未簽到或請他人代簽視為曠課;嚴禁由他人冒名頂替上課,違者除通知服務機構外,並
  註銷結業紀錄。
二、請按排定座次入座勿自行更換。
三、認可時數之計算:
  (一)職前訓練:全程參與課程,並且測驗成績達60分以上者始取得合格資格,認可受訓時數。
  (二)在職訓練:以學員實際授課時數為準,參訓課程需測驗者,測驗合格始認可受訓時數。
四、缺曠課:
  (一)學員於受訓當日全日曠課者,酌收工本費新台幣250元整,並不再收取報名費用及辦理補課。
  (二)學員於受訓當日因遲到、中途離席或早退致有缺課者,限於課程結束後半年內向本會申請補課,並以一次為限
五、上課地區當日如遇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影響,如政府單位發布該上課地區不論停止上班或停止上課時,
  本課程將因應而取消上課,並再另行通知上課時間。